湖北金田輪胎有限公司300萬套全鋼子午線輪胎項目(階段性年產150萬套全鋼子午線輪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湖北金田輪胎有限公司300萬套全鋼子午線輪胎項目(階段性年產150萬套全鋼子午線輪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3年3月5日,湖北金田輪胎有限公司組織成立了驗收工作組,參加驗收現場檢查的單位有湖北金田輪胎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湖北省公信檢測服務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武漢勝源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環保設施安裝)、咸寧市環境保護局高新區分局及特邀專家等。根據湖北金田輪胎有限公司300萬套全鋼子午線輪胎項目(階段性年產150萬套全鋼子午線輪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本項目位于咸寧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武咸快速路旁(E114°22′54.73020″,N29°54′24.38254″),項目為新建性質。
項目實際總占地面積378570m2,總投資150000萬元。建設內容主要主體工程(密煉車間、開練壓延車間、成型車間、硫化車間),輔助工程(原料倉庫(含油庫)、成品倉庫、炭黑庫、小料庫、PE車間、氮氣站、機修車間),公用工程(供熱、供水、供電、制冷等),辦公及生活設施主要為食堂(包含辦公)和門衛及配套建設環保設施等。目前項目年產150萬套全鋼子午線輪胎生產規模。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湖北金田輪胎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委托武漢工程大學對300萬套全鋼子午線輪胎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武漢工程大學2019年12月編制完成了《湖北佳順輪胎有限公司300萬套全鋼子午線輪胎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20年1月19日,咸寧市生態環境局以《關于湖北佳順輪胎有限公司300萬套全鋼子午線輪胎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意見的函》(咸環審〔2020〕5號)對該項目進行了批復。并于2023年1月5日申領了國家排污證,許可證編號為:91421200MA499X7A8J001Q。
本項目于2020年6月開工建設,于2022年2月主體工程建設完成,2022年3月投入試生產。2022年10月,湖北金田輪胎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省公信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對300萬套全鋼子午線輪胎項目(階段性年產150萬套全鋼子午線輪胎)進行驗收工作。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150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200萬元,占總投資的0.8%。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年產150萬套全剛子午輪胎生產規模;建設內容主要為主體工程(密煉車間、開練壓延車間、成型車間、硫化車間),輔助工程(原料倉庫(不含油庫)、成品倉庫、炭黑庫、小料庫、氮氣站、機修車間),公用工程(鍋爐房、供水、供電、制冷等),辦公及生活設施主要為食堂(包含辦公)和門衛及配套建設環保設施等。
二、工程變動情況
表2-1 項目變動情況一覽表
變更項目 |
驗收范圍內環評設計建設內容 |
階段性驗收實際建設內容 |
變更情況 |
環境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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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內容和平面布置 |
生產車間 |
硫化車間(1F),6000m2,全鋼車間(1F),77376m2,壓延車間(1F),5200m2;密煉車間(1F),28080m2; |
硫化車間(1F),6000m2,成型車間(1F),702445m2,開煉壓延車間(1F),5200m2,為一個大車間;密煉車間(1F),28080m2。 |
全鋼車間改名為成型車間,面積減小 |
車間名稱及占地面積發生變化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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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倉庫1 |
原料倉庫1(1F)6715m2 |
原料倉庫1(1F),占地面積12594m2,另外含有750m2芳烴油庫。主要存放天然膠、合成膠以及芳烴油等 |
占地面積增大,儲存物料以及儲存量發生變化 |
芳烴油庫儲罐不在本次驗收范圍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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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料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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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棟1F,占地面積4867m2,主要存放化工原料以及化工原料稱量及分裝 |
增加一座小料庫 |
增加一座輔助用房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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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黑庫 |
1F,占地面積7200m2。另外有3600m2炭黑壓送車間與芳烴油庫。 |
1F,占地面積7200m2。主要用于存放炭黑。 |
芳香烴油庫位于原料倉庫1,不在炭黑庫中 |
功能發生改變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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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庫 |
占地面積3240m2,煤庫必須密閉,只允許車輛進入 |
位于鍋爐房內東側,占地1200m2,煤庫密閉,只允許車輛進入 |
位置及占地面積發生改變 |
位置變化未出現新的敏感點,位置及占地面積發生變化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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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設備 |
生產設備詳見表3.6-1 |
生產設備詳見表3.6-1 |
生產設備種類、型號、數量均發生變化 |
根據調查,階段性驗收范圍內項目生產設備發生變化主要為輔助設備,設備變化未使生產工藝發生變化,產品種類、產能均在環評設計范圍內,因此設備變化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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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設施 |
廢氣處理 |
母煉廢氣:擬建項目共設有12臺密煉機(XM400,7臺為母煉機;XM370,5臺為終煉機,母煉和終煉在橡膠工業中均稱為密煉),均安裝在新建密煉車間,擬建項目為7臺XM400密煉機配備7套“脈沖布袋除塵器”,廢氣經過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集中吸氣后,進入1臺“活性炭吸脫附+催化燃燒裝置”處理產生的有機廢氣,排氣筒高度為25m,排氣筒編號為2#。 母煉膠片冷氣廢氣:為7條膠片冷卻線(含擠出機廢氣,擠出即冷卻)配套7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對有機廢氣進行處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氣筒排放,排氣筒高度為25m,排氣筒編號為3#; 終煉廢氣:為5臺終煉機配套5套“脈沖布袋除塵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對有機廢氣進行處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氣筒排放,排氣筒編號為4#; 終煉膠片冷卻廢氣:為5條膠片冷卻線配套5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對有機廢氣進行處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氣筒排放,排氣筒編號為5#; |
母煉、終練廢氣:目前項目5臺(3臺為母煉機,2臺為終煉機,母煉和終煉在橡膠工業中均稱為密煉),密煉機配備5套“脈沖布袋除塵器”,廢氣經過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集中吸氣后,進入1臺“活性炭吸脫附+催化燃燒裝置”進行處理,處理后廢氣由1根29m高排氣筒排放。 母煉、終練擠出和開煉廢氣:母煉、終練擠出和開煉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進入1臺“活性炭吸脫附+催化燃燒裝置”進行處理,處理后廢氣由1根23m高排氣筒排放。 母煉冷卻廢氣:3條母煉膠片冷卻線廢氣收集后經1套“低溫等離子+活性炭吸附裝置”對有機廢氣進行處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氣筒排放。 終煉冷卻廢氣:2條終煉膠片冷卻線廢氣收集后經1套“初效過濾+低溫等離子+活性炭吸附裝置”對有機廢氣進行處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氣筒排放。 |
1.母練膠片冷卻廢氣: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變為低溫等離子+活性炭吸附裝置;2.終練膠片冷卻廢氣: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變為低溫等離子+活性炭吸附裝置 |
UV光解處理設施與低溫等離子處理設施的處理原理和處理效率基本一致,因為該處理設施變化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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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煉壓延擠出廢氣:為14臺開煉機壓延配套1套“脈沖布袋除塵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對有機廢氣進行處理,采用分散吸氣集中排放的方式對有機廢氣進行處理,每兩臺開煉機共用一套處理裝置,共1套,排氣筒編號為6#; |
開煉壓延擠出廢氣:開煉機壓延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1套“初效過濾+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廢氣由1根25m排氣筒排放 |
開煉壓延擠出廢氣:由1套布袋除塵+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變為1套初效過濾+低溫等離子+活性炭吸附裝置 |
UV光解處理設施與低溫等離子處理設施的處理原理和處理效率基本一致,因為該處理設施變化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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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型廢氣:為成型過程的有機廢氣配置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對有機廢氣進行處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氣筒排放,排氣筒編號為7# |
未建 |
根據企業提供資料,成型工序未使用到汽油,成型工序未產生廢氣。 |
減少廢氣量產生,對周邊環境造成有利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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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廢氣:項目共使用14臺×14條生產線的形式對輪胎進行硫化,7條生產線進行交替硫化。產生的廢氣通過硫化支地溝進行排放,每兩條線共用一條硫化支地溝進行交替排放。項目使用1套“活性炭吸脫附+催化燃燒”對有機廢氣進行處理,排氣筒編號為8#; |
硫化廢氣:目前項目共使用14臺×7條生產線的形式對輪胎進行硫化,硫化產生的廢氣通過硫化支地溝進行排放,每兩條線共用一套廢氣處理設施。目前項目使用4套“初效過濾+低溫等離子+活性炭吸附”裝置對有機廢氣進行處理后,通過4根25m高排氣筒排放。 |
1、硫化廢氣處理裝置由1套“活性炭吸脫附+催化燃燒”裝置變為4套“初效過濾+低溫等離子+活性炭吸附”裝置;2、1根排氣筒變為4根排氣筒。 |
根據核算,廢氣治理設施處理效率不變,活性炭更換頻次增加,導致危廢產生量增加,而且折算后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未滿足排放標準限值。企業應根據環評報告及環評批復要求對硫化車間現有廢氣治理設施進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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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廢氣:密煉車間原輔料添加工序(炭黑車間、化學稱量車間)均配有1套含塵廢氣處理裝置,對產生的粉塵進行處理,編號為10#-11#。 |
炭黑庫廢氣:炭黑庫產生廢氣經2套自帶高效率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20m高排氣筒排放。 化學原料稱量廢氣:目前項目2套化學原料稱量設備,產生的廢氣經2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分別由2根20m高排氣筒排放。 |
1.化學稱量車間廢氣裝置由1套含塵廢氣處理裝置變為2套含塵廢氣處理裝置;1.根排氣筒變為2根排氣筒 |
強化了化學稱量車間廢氣,新增排氣筒數量未導致總量超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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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廢 |
一般固廢暫存間,占地面積600m2 |
一般固廢暫存間,占地面積1200m2 |
占地面積增大 |
占地面積不變,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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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廢暫存間,占地面積110m2 |
1#危廢暫存間,占地面積80m2 |
占地面積減小 |
總占地面積不變,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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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廢暫存間(暫存廢油),占地面積50m2 |
2#危廢暫存間(暫存廢油),占地面積80m2 |
占地面積增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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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防范措施 |
車間設置了越限報警和連鎖保護系統、滅火器、消防栓、事故池900m3 |
本項目車間設置了越限報警和連鎖保護系統、滅火器、消防栓;廠區設有1座1472.51m3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 |
事故應急池容積增大,事故應急池與初期雨水池共用 |
容積滿足要求,因此事故應急池與初期雨水池共用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
根據表3.9-1項目變動情況一覽表分析,本次項目驗收范圍內的性質、地點、生產工藝、規模均未發生變動,項目的變動主要為環保設施、生產設備、建設內容及平面布局。上述變動未導致環境影響發生顯著變化,本次驗收監測結果表明,污染物實測濃度均能達標排放,項目整改后,依據《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文),項目不屬于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廠區設有1座污水處理站,污水處理站處理能力為100t/d,本項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項目排放污水主要是車間地面沖洗廢水、循環冷卻水、生活廢水以及食堂廢水,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預處理后的廢水與地面沖洗廢水、循環冷卻水一并進入廠內污水站處理,經處理達到《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2中間接排放標準及高新區三期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后排入高新區三期污水處理廠,經其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3838-2002)中一級A標準后尾水排入橫溝河,匯入淦河,最終匯入斧頭湖。
(二)廢氣
(1)有組織排放
①母煉、終練廢氣
密煉車間的5臺(3臺為母煉機,2臺為終煉機,母煉和終煉在橡膠工業中均稱為密煉),密煉機配備5套“脈沖布袋除塵器”,廢氣經過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集中吸氣后,進入1臺“活性炭吸脫附+催化燃燒裝置”進行處理,處理后廢氣由1根29m高排氣筒排放。
②母煉、終練擠出和開煉廢氣
密煉車間的母煉、終練擠出和開煉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進入1臺“活性炭吸脫附+催化燃燒裝置”進行處理,處理后廢氣由1根23m高排氣筒排放。
③母煉冷卻廢氣
密煉車間3條母煉膠片冷卻線廢氣收集后經1套“低溫等離子+活性炭吸附裝置”對有機廢氣進行處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氣筒排放。
④終煉冷卻廢氣
密煉車間2條終煉膠片冷卻線廢氣收集后經1套“初效過濾+低溫等離子+活性炭吸附裝置”對有機廢氣進行處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氣筒排放。
⑤開煉壓延擠出廢氣
開煉機壓延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1套“初效過濾+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廢氣由1根25m排氣筒排放。
⑥硫化廢氣
目前硫化車間共使用14臺×7條生產線的形式對輪胎進行硫化,硫化產生的廢氣通過硫化支地溝進行排放,每兩條線共用一套廢氣處理設施。目前項目使用4套“初效過濾+低溫等離子+活性炭吸附”裝置對有機廢氣進行處理后,通過4根25m高排氣筒排放。
⑦炭黑庫廢氣
炭黑庫產生廢氣經2套自帶高效率除塵器處理后,分別由1根20m高排氣筒排放。
⑧化學原料稱量廢氣
目前項目2套化學原料稱量設備,產生的廢氣經2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分別由2根20m高排氣筒排放。
⑨鍋爐廢氣
鍋爐廢氣經“布袋除塵+SNCR脫硝+堿法脫硫”,通過1根45m高煙囪排放。
⑩食堂廢氣
食堂油煙廢氣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排氣筒引至屋頂排放。
(2)無組織排放
本項目無組織排放廢氣主要來源于各生產車間生產過程中未被完全捕集的廢氣以及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惡臭,項目產生的無組織廢氣通過加強廠房通風,自然稀釋,減少無組織廢氣排放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三)噪聲
本項目生產車間的噪聲主要來源于密煉車間、開練壓延車間、成型車間、硫化車間等生產設備等。治理措施是合理布局,廠房隔聲、選用低噪聲設備,并對設備設置基礎減振。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有一般固廢、危險固廢以及員工辦公產生的生活垃圾。
一般固廢主要有廢包裝材料、廢橡膠、廢邊角料(含橡膠碎屑、廢鋼絲、廢纖維)、不合格產品、鍋爐煤渣及脫硫除塵渣、污水處理站污泥、制氮站分子篩、廢離子交換樹脂;危險廢物有沾染危廢的廢包裝材料、廢活性炭、廢礦物油。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站污泥委托環衛部門清運;廢包裝材料、廢橡膠、廢邊角料(含橡膠碎屑、廢鋼絲、廢纖維)、不合格產品外售給物質回收部門;鍋爐煤渣及脫硫除塵渣外售給建材公司做建材;制氮站分子篩5年更換一次,由廠商回收,危險廢物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后期擬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
(五)環境風險防范
本項目設置一座容積為1472.51m3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污水處理站處理效率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污水處理站對懸浮物處理效率在88.2%-90.1%之間;對化學需氧量處理效率在81.5%-82.7%之間;對生化需氧量處理效率在82.6%-82.7%之間,對氨氮處理效率在77.0%-75.7%之間;對總磷處理效率在77.3%-79.3%之間;對總氮處理效率在74.4%-75.4%之間;對動植物油處理效率在72.4%-76.9%之間。
(二)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總排口的pH值在7.0-7.2之間、懸浮物日均值最大值為12mg/L、化學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為51mg/L、生化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為14.6mg/L、石油類未檢出、動植物油日均值最大值為0.08mg/L、總磷日均值最大值為0.42mg/L、總氮日均值最大值為20.2mg/L、氨氮日均值最大值為7.74mg/L,其中pH、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類、總磷、氨氮、總氮均滿足《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2中間接排放標準和高新區三期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要求。
(2)廢氣
①有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炭黑車間廢氣排氣筒中顆粒物最大排放濃度為3.5mg/m3,滿足《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5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1#化學稱量廢氣排氣筒中顆粒物最大排放濃度為4.6mg/m3,滿足《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5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2#化學稱量廢氣排氣筒中顆粒物最大排放濃度為2.2mg/m3,滿足《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5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密煉廢氣處理設施出口顆粒物最大排放濃度為3.5mg/m3;非甲烷總烴最大排放濃度為4.77mg/m3,顆粒物和非甲烷總烴均滿足《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5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密煉壓出廢氣處理設施出口非甲烷總烴最大排放濃度為2.03mg/m3,滿足《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5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終煉冷卻廢氣處理設施出口非甲烷總烴最大排放濃度為2.32mg/m3,滿足《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5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開煉壓延廢氣處理設施出口顆粒物最大排放濃度為2.0mg/m3;非甲烷總烴最大排放濃度為1.38mg/m3,顆粒物和非甲烷總烴均滿足《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5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1#硫化廢氣處理設施出口非甲烷總烴折算后最大排放濃度為40.8mg/m3,未滿足《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5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2#硫化廢氣處理設施出口非甲烷總烴折算后最大排放濃度為38.2mg/m3,未滿足《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5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3#硫化廢氣處理設施出口非甲烷總烴折算后最大排放濃度為42.1mg/m3,未滿足《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5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4#硫化廢氣處理設施出口非甲烷總烴折算后最大排放濃度為113mg/m3,未滿足《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5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鍋爐排氣筒中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濃度為71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濃度為101mg/m3,顆粒物最大排放濃度為14.7mg/m3,顆粒物最大排放濃度為3.1E-5mg/m3,煙氣黑度最大排放濃度為<1級,均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燃煤鍋爐特別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油煙排放口中油煙最大排放濃度為1.38mg/m3,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相應標準要求。
②無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無組織廢氣監控點顆粒物濃度最大值為0.349mg/m3;非甲烷濃度最大值為0.7mg/m3;硫化氫濃度最大值為0.008mg/m3;氨(氨氣)濃度最大值為0.07mg/m3;臭氣濃度為未檢出;其中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滿足《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6廠界無組織排放標準限值,硫化氫、氨氣、臭氣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表1二級新擴改建標準值。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內非甲烷總烴最大濃度值為1.20mg/m3,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中1小時平均濃度值。
(3)廠界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1-▲4點位晝間噪聲監測值最大值58.7dB(A),夜間噪聲監測值最大值為48.7dB(A),監測結果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功能區標準限值要求。
(4)污染物排放總量
本次項目階段性驗收期間排放總量為化學需氧量:0.9763t/a,氨氮:0.0976t/a、SO2:8.53t/a、
氮氧化物:13.15t/a、煙(粉)塵:4.1296t/a、VOCs:8.7889t/a,滿足環評報告、環評批復以及已購買總量指標要求。
(5)廢氣在線監測設施比對
驗收期間,鍋爐排放口CEMS系統比對因子檢測結果均在運行誤差范圍內,符合《固定污染源煙氣(S0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 75-2017)的規定相關要求。
六、存在的問題和要求
1、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從環保措施、應急措施等變更情況進一步列表分析項目是否屬于重大變動。
2、炭黑投料過程收集措施效率過低,建議采用料倉、增加投料收集罩等措施減少粉塵排放。炭黑車間地面車間沖洗水未有效收集,應設置清洗水收集措施,確保地面清洗水全部進入污水處理站。
3、雨水管網建設不規范,加快雨水管網及閘閥的建設。(明確初期雨收集范圍,核實初期雨水池容積,補充雨水管網示意圖)
4、對照《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核實本項目廢氣達標性分析;加快硫化車間廢氣處理設施改造;規范廢氣采樣平臺、采樣口建設;廢氣管道連接處有炭黑塵外漏,應進行密閉性檢查改造;補充采用覆膜除塵袋相關資料。
5、對照環評及設計規范要求,完善全場防滲要求,補充重點防滲區防滲層施工說明。
6、危險廢物暫存間、煤渣堆放場建設不規范,分別按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廠區內貯存要求加快改造。補充危險廢物處置協議。
7、加快鍋爐廢氣在線監測設施驗收。
七、驗收組結論
驗收組認為:該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及批復中規定的各項環保設施和措施要求,基本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在進一步落實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驗收監測報告的前提下,項目具備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條件。
湖北金田輪胎有限公司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驗收組
202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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